大姑:“哦!你以为我要说的是‘分封制是为了解决继承问题’吗?”
小悠:“不是吗?”
大姑:“当然不是!这只是序幕,接下来,正片才刚刚开始!”
小悠:“扯了这么久,才只是序幕?”
大姑:“正片戏份不长!我保证!”
小悠:“那请快点进入正片吧!”
大姑:“好的!小悠,我问你,从继承的角度来看,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区别是什么?”
小悠:“郡县制跟继承没有关系吧?”
大姑:“对!郡县制的进步就在于,权力不能继承,对吗?”
小悠:“是的!”
大姑:“在郡县制下,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但是该任命谁呢?”
小悠:“我知道,您这里是这问‘选拔官员的制度’!”
大姑:“不错!”
小悠:“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大概经历了如下时期: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察举制和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其中,‘世卿世禄’制是西周宗法制的产物,在宗法制和分封制结合下,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军功爵制,启于战国时秦商鞅变法,受到战国时各国青睐,伴随至秦国灭亡。
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推举人才的制度;征辟指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这一制度因给负责察举和征辟的官吏在执行中留下较大的徇私舞弊空间,至东汉末年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洁□□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现象。
九品中正制从家世、道德、才能等维度品第人物,将人才分为九等的评议结果上交至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与察举和征辟一样,存在较大的徇私舞弊空间,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后来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科举就不用说了,中国人都知道。”
大姑:“所以,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体系的发展,主要发展脉络是一个逐渐剥离血缘家世背景的影响,转向注重个人能力的过程,对吗?”
小悠:“是的!”
大姑:“分封制和郡县制之间的对决中,最后郡县制的胜出,正是源于郡县制对于‘权力继承’的剥离程度优于分封制,可以这么说吗?”
小悠:“嗯!是的!”
大姑:“换句话说,一个制度,越是能避免权力被继承,就越是具有优越性,对吗?”
小悠:“是的!”
大姑:“这才是我要真正要表达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