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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小说>大姑说荔枝留给爸自己买 > 第6章(第1页)

第6章(第1页)

大姑:“它被人奉为经典,而我则是‘那又如何,写了《女诫》’——我不如它,甚远!”

小悠:“你别自卑呀!《女诫》的事不是可以解释吗?你别急着难过呀!”

大姑:“逗你玩的!《礼记》的内容包含‘个人修身、教育、教学之法、学制、政治、以教化政、大同社会、礼制与刑律等’——包罗万象!而我的《女诫》的内容却只限于一隅,就算《女诫》没有背上‘卑女’的债,也不能跟《礼记》相提并论,本就不具有可比性,有什么可难过的?”

小悠:“哦!原来《礼记》记载的内容那么多呀?那对于‘名字’是怎么说的呢?”

大姑:“《礼记·檀弓上》载明:‘幼名,冠字。’——意思是:三个月大的时候要取名,行‘冠礼’的时候要取字。”

小悠:“冠礼?”

大姑:“是男子成年的一种仪式,就是‘戴帽子’,把头发梳成一束,再带上帽子。所以也以‘冠’指代成年!”

小悠:“冠礼是男子的成年礼,那女子有成年礼吗?”

大姑:“有哇!女子成年行‘笄礼’,就是‘插簪子’,把头发扎成一股,盘成一个髻子,再插上簪子。”

小悠:“为什么成年就要取‘字’呢?”

大姑:“这就要提到一个成语了,‘直呼其名’听过吗?”

小悠:“听过!意思是‘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形容不尊重对方。’——嗯?‘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竟然可以用来‘形容不尊重对方’啊!”

大姑:“是的!在古代,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被视为是一种不尊重对方的行为。按照习俗,人在成年后,社会上就应该给予相应的尊重。所以这个时候,长辈可以直呼其名,但是同辈人就不适合这样了。”

小悠:“那同辈之间见面怎么称呼呢?总不能‘喂’来‘喂’去吧?或是‘那个人’、‘这个人’这类的吧?——更不礼貌呀!”

大姑:“所以就有了‘字’!‘字’就是专门取来给同辈称呼用的。”

小悠:“哦!因为‘字’是成年以后才用得上,所以成年之后才有。那这么说来,我只能称您‘班惠班’,而不能称您‘班昭’或‘班姬’,后面这两个称呼只能您的长辈才能这么叫您?”

大姑:“无所谓了!时代不同了,有些‘禁忌’也早就‘解禁’了!你不但可以叫我‘班昭’,也可以叫我‘班姬’,更可以叫我‘班老师’!”

小悠:“老师?——学校、读书、考试、写作业——天吶!不要!我还是叫您‘大姑’!”

规则

小悠:“大姑!说到‘名’与‘字’,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名叫《新白娘子传奇》,里面有一段互报家门的情节,那时许仙唱道:‘姓许名仙字汉文……’

那么,白娘子和许仙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许仙这个名是不是就用不上了呢?”

大姑:“那不一定。因为古代社交礼仪中,称呼他人时称对方的字或号,以示尊重。但自称时,大多用自己的名,以示谦卑!”

小悠:“哦!那就是许仙提到自己的时候,自称‘许仙’,但白娘子叫许仙的时候,不能叫‘许仙’而是叫他‘许汉文’?”

大姑:“是的!但应该只是不熟悉的时候才会这样严格区分,熟悉后不会这么讲究,别把我们古人想的那么刻板好吗?”

小悠:“哼!说一套,做一套——虚伪!”

大姑:“这叫‘变通’——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礼仪本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交流方式。

假如没有礼仪,两个人初次交往时,心里难免会纠结:‘他有名又有字,我是该叫他名呢?还是叫他字呢?’

这时候,有个叫‘礼仪’的家伙出来说:‘你应该称对方的字,而不是名!大家都是这样做的!’——这样就不用纠结了!

但当熟悉了,互相了解了,你们就可能会达成新的共识,比如互相称对方的名,甚至是绰号,互相之间不仅不会觉得不被尊重,反而觉得亲昵,还用去拘泥礼仪吗?”

小悠:“哦!我懂了!就是常言说的‘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

大姑:“这句话,我保留意见!”

小悠:“为什么?你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大姑:“我之前说的是‘礼仪’,而且是两个人交往之礼,变通也是两个人共同协商改变的结果。而你所说的‘规则’,却涵盖范围更广,礼仪是一种规则,规则却不仅只有礼仪,它还有其他,比如法律。而且‘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这句话,根据其语义,其规范的表述应该为‘规则就是用来被打破的’,对吗?”

小悠:“是呀!”

大姑:“所以这句话缺失了一个主语:‘被打破’,是被‘谁’打破呢?”

小悠:“对哦!我之前还真没有注意到!”

大姑:“确实是不容易被注意到,因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人们会不自觉的将说话人代入到这句话中,即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是在说:‘规则就是用来被我打破的!’——是吗?”

小悠:“呵呵!还真是——难怪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一种超燃的感觉,原来是把自己当主角了!”

大姑:“这就是我不同意‘规则是用来打破的’这句话的原因!规则是大家共同约定的,要改也只能大家一起来改,就像我前面所说的两人交流之礼,它的变通是参与人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是‘我’一个人想改就改,想变就变,想打破就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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