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现在大多认为,周代为‘世卿世禄制’,中央官和地方官一般是世袭。”
小悠:“哦!所以周代的县官实际上也跟诸侯差不多,所以实际上是分封制的官,而非郡县制的官,所以那时的‘县’也非‘郡县制’的县。那为什么不直接视为诸侯呢?”
大姑:“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两者的权力范围不一样。周代的县的长官称为‘县正’,与诸侯国的统治者‘国君’虽然均为世袭,但拥有的权力不同。
国君的权力比较全面,大致有:人事权(官员任免权)、兵权、财权、立法权、司法权以及其他行政决定权。
而县正的权力,据《周礼-地官-县正》记载:‘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所以县正一般只有司法权以及执行政令的权力。其他权力尤其是兵权,县正应该是没有的。”
小悠:“哦!所以‘县正’是官是臣,而诸侯国的‘国君’则是君,二者虽然都是世袭,但却有君臣之别。”
大姑:“嗯!”
小悠:“那周代,县下设郡,县上呢?有像现在的‘市’一样的级别吗?”
大姑:“有!《周礼》:‘县系于遂。’——县的上一级为‘遂’。遂的长官为‘遂大夫’。
在西周的直属领地,也划分政区,设官治理。城内和近郊依次划分为乡、州、党、族、阊、比等不同行政单位。在远郊则划分为遂、县、鄙、酆(zàn)、里邻等。”
小悠:“也就是说,县是在‘远郊’才有的行政区划,在‘城内和近郊’则称为州。县和州的上一级,分别为乡和遂?”
大姑:“是的。”
小悠:“‘乡’之下是‘州’,而州是在‘城内和近郊’,而‘县’则在‘远郊’——这么说来,周朝的‘乡下人’是现在的‘城里人’,而周朝的‘县里人’则才是现在的‘乡下人’吶!”
大姑:“那时不叫‘城里人’和‘乡人下’,而是称为‘国人’和‘野人’,或是‘国人’和‘庶人’!”
西周时期地方管理实行‘国’和‘野’对立的乡遂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周王和诸侯的国都及其四郊以内地区被称为‘国’,而四郊以外的地区则被称为‘野’。
在‘国’的地区设有若干‘乡’,居住者被称为‘国人’,而‘野’的地区则设有若干‘遂’或‘属’,居住者被称为‘野人’或‘庶人’。”
小悠:“我这个县城长大的孩子,在周代竟然是‘野人’——我感觉受到了伤害!”
大姑:“时代不一样,称呼早就改了!”
小悠:“对!什么‘野人’!都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周朝的称呼到现在早就没影了!”
大姑:“那也不一定!‘鄙人’和‘下里巴人’听过吗?”
小悠:“跟周有关系吗?”
大姑:“嗯!《周礼》记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一县分五鄙、百里,有传言说‘鄙人’和‘下里巴人’就来源于此!”
小悠:“我的天!没想到这两个词竟然有这么古老的渊源。”
大姑:“嗯!”
小悠:“楚国和郡县制的县的关系我是明白了,但跟‘汉初分封是因为国家没钱’又是怎么联系上的呢?”
大姑:“楚国是周成王时期(公元前1042年—1021年)时间建立的,那时是子男之国,封地不过五十里,建国之初比较‘贫弱’!”
小悠:“贫弱?不就是穷吗?怎么看出楚国穷啦?”
大姑:“有一个典故流传至今,名叫‘鄀国盗牛’,又称‘楚人偷牛’!说的是楚国建国时,穷的拿不出祭品,只好从邻居鄀国去盗了一头还没长角儿的小牛,又怕鄀国小牛的主人找来,连夜宰杀后祭祀,直到今天,楚人的祭祀都还在夜里进行。”
小悠:“这是真穷啊!好歹是一个诸侯国国君,怎么会这么穷呢?祖上一点积蓄都没有吗?这不应该呀!”
大姑:“有哇!但应该是盖房子花光了。说是楚国先祖本是居住在京都,到熊绎受周成王分子爵封建国时,才迁徙到夷屯的丹阳封地,到了封地之后,便建了一个占卜和祭祀的宗祠类的庙宇,庙堂的房子建好了,发现没牛,于是有了‘楚人偷牛’的故事——所以我推测,是盖房子给花光了!”
小悠:“原来楚国国君买房,也是要掏空家底呀——原来三千年前,买房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啊!但这跟汉初的分封有什么关系呢?”
大姑:“楚国这房子,是自己盖的吧?”
小悠:“是呀!”
大姑:“如果是官员,这就是官府,这衙门是谁付钱来盖呢?”
小悠:“国家财政负担。”
大姑:“但周天子掏钱了吗?”
小悠:“没有,是楚国老熊家自己盖的。所以,为了不花钱,汉初就把地给封出去了,房子(衙门)自己盖,保安(军队)自己养,老子不管!”
大姑:“嗯!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想而已!”
小悠:“明白!‘免责声明’贴上:‘内容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楚国
小悠:“大姑,你之前说楚国是‘子男之国’,这是什么意思?”
大姑:“这里的‘子男’指的是子爵和男爵。古代诸侯五等爵位的第四等和第五等。楚国是因楚人首领熊绎被周成王封为子爵而建立的,所以称楚国为‘子男之国’。”
小悠:“五等爵位?”